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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的通知
作者:         来源: 教务处         添加时间: 2019-01-04 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9年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的评选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学院推荐指标

按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占比分配各学院推荐指标,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:

学院

天佑主讲教师

天佑教学新星

土建学院

4

1

电气学院

3

1

机电学院

2

1

经管学院

3

1

体育学院

2

1

信息学院

2

1

人文学院

1

1

理学院

2

1

外语学院

2

1

艺术学院

2

1

国际学院

1

1

运输学院

2

1

马克思学院

1

1

材料学院

1

1

软件学院

2

1

合计

30

15

二、时间安排

1.1月4日—3月22日,学院按照推荐指标报送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参评名单(见附件1)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需提供不少于16节课的日常教学视频,参赛课程原则上为2018.2学期的授课课程(如2018.2学期无授课任务,同时2018.1学期在智慧教室上课,可尊重教师个人意愿选择2018.1学期的教学视频),教学视频作为此次评选的重要依据,如没有教学视频,将不能参加评选。因排课需要,请各学院填写附件2表格,将有意愿参选的教师姓名和课程(不限人数)于1月11日前,报至游飞燕OA。

2.3月23日—5月10日,学校复评(审)的第一环节。校督导组对参评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教师的申报材料、课程教案进行抽查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评委专家组观看教学视频,遴选出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。

3.5月20日—6月7日,学校复评的第二环节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候选人进入公开教学环节,评选出“天佑主讲教师”和“天佑教学新星”。

4.6月17日前,将“天佑优秀教师”人选公示。

5.7月1日前,公示结束后,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布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优秀教师评选须严格按照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进行评选,确保评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附件:1.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

      2.“天佑主讲教师”意向参赛表

附件1: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.docx

附件2:“天佑主讲教师”意向参赛表.doc


责任编辑: 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