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9年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的评选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学院推荐指标
按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占比分配各学院推荐指标,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:
学院 | 天佑主讲教师 | 天佑教学新星 |
土建学院 | 4 | 1 |
电气学院 | 3 | 1 |
机电学院 | 2 | 1 |
经管学院 | 3 | 1 |
体育学院 | 2 | 1 |
信息学院 | 2 | 1 |
人文学院 | 1 | 1 |
理学院 | 2 | 1 |
外语学院 | 2 | 1 |
艺术学院 | 2 | 1 |
国际学院 | 1 | 1 |
运输学院 | 2 | 1 |
马克思学院 | 1 | 1 |
材料学院 | 1 | 1 |
软件学院 | 2 | 1 |
合计 | 30 | 15 |
二、时间安排
1.1月4日—3月22日,学院按照推荐指标报送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参评名单(见附件1)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需提供不少于16节课的日常教学视频,参赛课程原则上为2018.2学期的授课课程(如2018.2学期无授课任务,同时2018.1学期在智慧教室上课,可尊重教师个人意愿选择2018.1学期的教学视频),教学视频作为此次评选的重要依据,如没有教学视频,将不能参加评选。因排课需要,请各学院填写附件2表格,将有意愿参选的教师姓名和课程(不限人数)于1月11日前,报至游飞燕OA。
2.3月23日—5月10日,学校复评(审)的第一环节。校督导组对参评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教师的申报材料、课程教案进行抽查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评委专家组观看教学视频,遴选出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。
3.5月20日—6月7日,学校复评的第二环节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候选人进入公开教学环节,评选出“天佑主讲教师”和“天佑教学新星”。
4.6月17日前,将“天佑优秀教师”人选公示。
5.7月1日前,公示结束后,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布。
三、评选要求
优秀教师评选须严格按照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进行评选,确保评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附件:1.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
2.“天佑主讲教师”意向参赛表
附件1: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.docx
附件2:“天佑主讲教师”意向参赛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