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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的通知
作者:         来源: 教务处         添加时间: 2018-04-02 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8年“天佑教学新星”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名师”的评选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学院推荐指标

按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占比分配各学院推荐指标,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:

学院

天佑教学新星

天佑主讲教师

天佑教学名师

土建学院

1

4

4

机电学院

1

2

2

电气学院

1

3

2

信息学院

1

2

2

软件学院

1

2

1

体育学院

1

2

2

理学院

1

2

2

外语学院

1

2

1

艺术学院

1

2

1

经管学院

1

3

3

人文学院

1

1

1

马克思学院

1

1

1

国际学院

1

1

1

运输学院

1

2

1

材料学院

1

1

1

合计

15

30

25

 

二、时间安排

1.3月30日—5月8日,学院报送“天佑教学名师”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参评名单及参赛课程(见附件),电子版OA发至卢思轶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8栋306室。“天佑教学名师”“天佑主讲教师”需录制不少于16节课的教学视频,参赛课程原则上为下学期的授课课程(如下学期无教学任务,须将本学期的授课课程于4月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,教务处将统一调整到智慧教室上课),教学视频作为此次评选的重要依据,如没有教学视频,将不能参加评选。

2.5月8日—11月5日,学校复评(审)的第一环节。校督导组对参评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教师的申报材料、课程教案进行抽查。“天佑教学名师”评委专家组根据参评教师的业绩材料和教学视频进行综合评审,遴选出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评委专家组观看教学视频,遴选出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。

3.11月12日—12月3日,学校复评的第二环节。“天佑教学名师”候选人进入网上投票环节,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学校主页、教务处网页等刊播宣传,评选出“天佑教学名师”。“天佑主讲教师”“天佑教学新星”候选人进入公开教学环节,评选出“天佑主讲教师”和“天佑教学新星”。

4.12月17日前,将“天佑优秀教师”人选公示。

5.12月31日前,公示结束后,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布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优秀教师评选须严格按照《华东交通大学“天佑优秀教师”评选办法》进行评选,确保评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
附件: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

附件:“天佑优秀教师”推荐名单.docx


责任编辑: 教务处